台灣咖啡探初-緣與源 1884 年不是台灣咖啡引種元年, 是1870年!
為《程天與・飛番原鄉》作註,將時間軸推回「1870年代」
文/王杉財《咖啡共和國》
那是一個從古坑山風裡吹來的問題。
2015年,我第一次受邀參加古坑鄉公所的咖啡活動,桌邊翻開一冊薄薄的《我想 記得你》- 台灣咖啡的鄉愁年代,與時任課長孫旺田對坐良久,他說:「多數文獻寫 1884 年是台灣咖啡引種元年;但若深挖,時間也許可以更早。」那一刻,像是有人把杵臼輕敲豆槽的木邊——聲音不大,卻在心裡迴盪成題。
自此,民間訪談與史料探索成了每日功課:拜訪老農、追索舊圖,與檔案裡的陌生字體相認。問題也越問越精確——台灣,是先有咖啡館,還是先有咖啡樹?
先有咖啡館
還是先有咖啡樹?
在舊城巷弄裡,咖啡一開始是「飲料」,不是「作物」。1897 年,藤岡政太郎創立「西洋軒」,據記為臺北最早供應咖啡飲品的場所;1912 年,新公園旁的「公園獅」成為第一家以「咖啡館」為名的空間。這是城市味覺的起點。可若把視線拉回山線,另一條時間軸同步亮起:1870 年代,清廷福建巡撫丁日昌於〈臺灣撫番開山善後章程〉(光緒三年,1877)明列「咖啡」為山地可勸種作物,且規定「頒給種子、稽查成效」。這份官方條文,將我們熟知的 1884「洋行引入」說,往前推了一大步——至少最遲於 1877 年,台灣的山區治理文本裡,已經出現「咖啡」兩個字,且不是傳聞,而是政策。
(節自:國立臺灣博物館人類學組 AH534-30。)
因此,與其寫「台灣咖啡不是始於 1884」,我更願意把刻度謹慎地調成:「台灣咖啡的可稽起點,應推回『1870 年代』——最遲 1877。」
1870 年代之後
洋行試植與制度化試驗
1881/1884,兩則彼此補強的近代記錄,為「咖啡落地」留下了坐標:
• 《The Island of Formosa, Past and
Present》(1903)載,美裔作者戴維森記 1881 年德記洋行自舊金山帶回種子,播於三峽、板橋;
• 田代安定在《熱帶植物殖育場報告》第二輯(1911)則載 1884 年自馬尼拉攜回百株苗木植於三峽。
日治以降,總督府從1902 年設恆春熱帶植物殖育場、1907 年東京勸業博覽會展出「台灣咖啡」,到 1917 年嘉義分場確認阿拉比卡為宜種——咖啡從「可種」走向「怎麼種得好」。1920–1941,古坑、嘉義、屏東、花東等地的公司化擴張讓咖啡園的地景,從丘陵到縱谷,漸次攤開。
這條線路,與城市咖啡館史互相映照:一端是杯中的現代性,一端是林下的農政與風土。台灣咖啡的前半生,正是由這兩端牽引生長。
荷治臺灣的可能與限度
在「情理」與「證據」之間
總有人追問:「荷蘭人在台(1624–1662)就愛喝咖啡,他們是否在南部淺山試種?」
這是好問題,因為它把直覺拉進史料的亮處。
世界咖啡進化的時間史尺告訴我們:1699 年以前,荷蘭東印度公司(VOC)尚未在東印度成功建立咖啡園;1706 年爪哇首批咖啡樣株與豆樣才送抵阿姆斯特丹,1711 年始有輸歐的「爪哇咖啡」。換句話說,荷治臺灣(至 1662)早於 VOC 的咖啡殖產時序近半世紀。因此,要在台灣論證「系統性栽培」,目前證據並不充足。
然而,這個「不」並非「全無」。荷治政教體系在蕭壠(Soulang,1659 年)設有神學養成學校,教會與官署確實常以小圃栽養藥草與異鄉植物;且 VOC 對植物資源的敏感度極高。若說官舍花園或教會院落曾有零星試養、觀賞性植栽,於情理並非不可能——只是,學術必須以檔案落款為準。當下我們尚未找到「koffie/koffij」與「Formosa/Zeelandia」並列的一手條目,故宜保留為工作假說,繼續查證。
一棵傳說中的古樹
田野與科證的對話
2023 年南港展覽館中國際咖啡展場上,我與阿里山「優遊巴斯」鄭虞坪董事長閒談,他言嘉義山上見過「兩百多年、近三百」的巨大咖啡老樹——這類口述經驗,常是研究的引線。以植物學常識,阿拉比卡在野可長壽至百年上下、經濟園一般
20–30 年更新;利比里卡樹體壽長而高,但在台稀少。「兩三百年」極不尋常。若要把傳說變成證據,最佳途徑是:形態學與 DNA barcoding(判定種源);低破壞性年代學(例如倒木/枯枝樣品的14C「炸彈峰」定年,或顯微年輪);舊地籍、林班圖與 1940s 航照疊圖(重建老園區痕跡)。
我想… 當田野與科證說得通時,故事才會立起來。
文獻的矛盾與辨析
把「咖啡」放回它應在的位置
有版本的植物引進清單(引自 李瑞宗 1994;陳德順等 1976 的通行摘錄)把「咖啡」列入荷治時期引入植物之列。這一列,常被誤讀為「荷蘭人在台種過咖啡」。但從全球咖啡殖產的確證時序來看,這更可能是後見之明的挪借或簡化轉述;若要升格為史實,仍需同時代檔案對讀。
同理,一則常見問句——「荷蘭軍官與傳教士總要喝咖啡吧?」——其實牽涉到「飲料供應」與「作物栽培」兩個不同層級。前者可仰賴貿易運補,後者則必須有園圃、苗木、勘驗與帳冊。這兩者,不可混為一談。
把時間輕輕往前推
1870 年代的山風
回到丁日昌:1877 年的〈臺灣撫番開山善後章程〉,在「開山撫番」的政策語境裡,把咖啡與茶、棉、桐、檀等並列,明言可在山地勸種。這不是逸聞,而是治理文本——它讓我們能穩穩地把台灣咖啡的時間軸,向前推到「1870 年代」。
其後的 1881/1884
洋行試植,補上了「物種落地」的關鍵一筆;而 1902/1907/1917 的試驗與展出,則把咖啡從「可以」帶到「做好」。由是觀之,台灣咖啡的起源,不是一道直線,而是三股力量交纏的三段式:
1. 1870 年代 的政策列名(官);2. 1880 年代 的商業試植(商);3. 1900–1910 年代 的制度化試驗(學)。
這三股線,編織出我們今日杯中那點熟悉而新鮮的香。
為《程天與・飛番原鄉》所作的註腳
《程天與・飛番原鄉》凝視的是南瀛之地的人與路。若要為其中的咖啡起源題一行小字,我會這樣寫:
「台灣咖啡的可稽起點,不在 1884,而在 1870 年代——最遲 1877 年。」
在此之前,荷治年代或有零星試養的想像空間;在此之後,洋行與學術把咖啡由盆栽帶進山林,由展館帶回人間。
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——這是歷史學的秤;也是農人的手。當我們把碑誌與口述、檔案與古樹放在同一張桌上,「飛番原鄉」四字忽然有了新的風貌:它既是海路與山徑的交會,也是杯中與林下的回聲。
-.史料附記.-
• 1877:丁日昌〈臺灣撫番開山善後章程〉,列「咖啡」為山地可勸種作物。館藏編號:國立臺灣博物館人類學組 AH534-30。
• 1881/1884:德記洋行試植記載,分別見於 James W. Davidson, The Island of Formosa, Past and Present(1903),與田代安定《熱帶植物殖育場報告》第二輯(1911)。
• 1902–1917:恆春熱帶植物殖育場創設(1902)、東京勸業博覽會展出(1907)、嘉義分場確認阿拉比卡宜種(1917)。
• 荷治年代與咖啡的限度:VOC 於 1699 年後方在爪哇成功殖栽;1711 年始輸歐。荷治臺灣(至 1662)早於此時序,故談「系統栽培」需慎。
By Steve Wang/ 咖啡共和國創辦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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