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咖啡史話
臺灣, 先有咖啡館還是先有咖啡樹?
文/ 王杉財〈咖啡共和國〉
1624年至1662年荷蘭人很有可能引進咖啡到台灣、陸續在南部試種,而文獻記載福建巡撫丁日昌早在1877年之前即已推動咖啡可於山區勸種。日治時期1897年由藤岡政太郎創立的「西洋軒」是臺灣最早提供咖啡飲品的場所,直到1912年才在臺北新公園開設第一家咖啡廳「公園獅咖啡館」標示著臺灣咖啡館的發展。
十九世紀之前——全球脈絡
十七世紀以降,荷蘭東印度公司(VOC)主導紅海—印度洋—東南亞的咖啡轉殖:1699 年赫德里克・茲瓦德克倫(Hendrik Zwaardecroon)自馬拉巴爾將咖啡苗帶入巴達維亞(今雅加達),1706 年爪哇首批咖啡收成送抵阿姆斯特丹,1714 年阿姆斯特丹市長再以咖啡活株致贈法王路易十四,栽於巴黎皇家植物園,成為後世多地殖栽的源頭之一。此一「阿姆斯特丹—巴黎—殖地」的苗木流,奠定十八、十九世紀全球咖啡擴散的基調。
1800—1860:清帝國海禁鬆動與臺灣邊區治理的前奏
清廷逐步開港、設關,臺灣在「山後」治理議題上,形成以開路屯墾、作物導入為手段的治理語言,為之後把「經濟作物」納入政策鋪墊基礎(此階段為制度背景,作為下文 1870 年代條文的前緣)。
1877:最遲於光緒三年,官方文書點名「咖啡」可於山區勸種
福建巡撫丁日昌〈臺灣撫番開山善後章程〉第十六條,明列「茶葉、棉花、桐樹、檀木,以及麻、豆、咖啡之屬」為山地可勸種作物,並規定頒給種子、稽查成效。此為目前可見最早、且具政策意涵的「咖啡在臺」成文紀錄,將時間軸顯著前移至 1870 年代。館方檔號見國立臺灣博物館人類學組 AH534-30(轉引本條文內容之公開轉錄亦見民間資料)。
1881/1884:洋行主導的北臺試植
美籍記者戴維森於《The Island of Formosa, Past and Present》(1903)記載:1881
年德記洋行自舊金山攜回咖啡種子,播於三峽、板橋;田代安定在 1911 年《熱帶植物殖育場報告》第二輯又記 1884 年自馬尼拉攜回 100 株苗木植於三峽。這一組「商業網絡—城市邊陲」的試植,構成近代可稽的物種落地事件。
1895—1917:制度化試驗與品種定向
日治初期,總督府以殖產政策推動熱帶經濟植物。1902 年設恆春熱帶植物殖育場,針對咖啡進行適作試驗;1907 年東京勸業博覽會展示臺灣咖啡;1917 年嘉義分場(農業試驗所前身)確認阿拉比卡為本島宜種。自此,咖啡由「可種」轉向「怎麼種得好」。
1920—1941:公司化擴張與外銷導向
1920 年代後,民間與會社於古坑、嘉義、屏東、花蓮—臺東等地擴大栽培與收購,逐步形成「東部・低中海拔丘陵・遮蔭栽培」的地景;產銷鏈主要外銷日本本土市場。太平洋戰爭前,產業呈現擴張態勢,但亞洲咖啡帶亦遭葉銹病等病害壓力與戰時資源重分配影響。
1945—1954:戰後頓挫與零起點
戰後初期,產業面臨人力、資材與市場斷裂,至 1950 年前後產量幾乎歸零。
1954—1960:美援與「斗六咖啡工廠」體系
農復會(JCRR)在美援體系下於雲林古坑重啟栽培,並由嘉義系統引介抗銹病品系與製程輔導;1958 年雲林縣經濟農場於斗六動工,1959–60
年間形成加工—烘焙—外銷的工廠體系,地方資料與文化資產登錄多稱其為當時「遠東最大」的咖啡工廠(屬時人語彙與地方記憶,學界仍宜就設備規模與產能進一步比對)。
1970—1990:消費文化轉向與產地沉潛
全球咖啡鏈重組與國內消費習慣未起,產地多元化受限;直至 1990 年代連鎖咖啡興起,都市咖啡文化成為帶動需求的新引擎。
2000—2012:精品化與制度評鑑上路
2000 年後,精品咖啡觀念擴散、產地旅遊結合重建政策,形成南投、嘉義、屏東、花東等帶狀小農—莊園的新樣態;2011 年前後本土產量逐步回升;2012 年起「國產精品咖啡生豆評鑑」建立品質分級與競賽機制,推升市場辨識度。
2015—2025:產地—技術—賽事的三股合力
本世代的臺灣咖啡,以在地處理技術的精進、烘焙與沖煮競技的國際能見度,以及產區敘事的深化為三大動能。無論阿里山、高屏丘陵或花東縱谷,皆出現「小面積、重品質、強品牌」的路徑依賴,並逐步建立「臺灣風土」的感官描述語彙。此段屬近史,資料多見於展演館、地方誌與新聞專題,仍在累積中。
編年撮要:
• 1877(清):丁日昌〈臺灣撫番開山善後章程〉列「咖啡」為山地可勸種作物,具明確政策指向。
• 1881/1884(清末):德記洋行兩度引進種子與苗木試植於三峽、板橋,為近代可稽之引進紀錄。
• 1902—1917(日治):恆春熱帶植物殖育場創設;東京勸業博覽會展出臺灣咖啡;嘉義分場確立阿拉比卡為宜種。
• 1920s—1941(日治):公司化擴張、東西部多點栽培,對日外銷導向;戰時與病害風險並存。
• 1954—1960(戰後):美援與農復會重啟栽培;斗六咖啡工廠成為加工核心。
• 2000 以後:精品化與評鑑制度推動在地品牌與品質分級。
臺灣咖啡「起點」向前推——與荷蘭時期可能引種的討論
臺灣咖啡的[起點]可確證的最早「政策性」文字在
1877 年
就現階段公開可檢之文獻,丁日昌
1877 年條文將咖啡納入「開山撫番」政策清單,顯示官方不僅「得知有咖啡」,且已主張在臺山區栽培。這一筆,使得常見的 1881/1884「德記洋行引入」說,從「第一筆」退位為「第一波成規模的商業試植」。
但是仍要關注更早期可能會是:荷蘭時期?
其一,十七世紀中葉荷蘭人已在歐陸與近東接觸咖啡植物與飲料文化;
其二,當時荷人要求殖民地官員詳記資源(如《巴達維亞城日記》對「臺灣山茶」之記錄),顯示其對於植物資源的敏感度甚高。
我們如何進一步驗證?
1. 檔案線索:持續檢索荷蘭檔(Nationaal Archief, VOC 日誌、出入貨單)、《巴達維亞城日記》與臺灣地方檔案,聚焦「咖啡/coffij/koffie/Coffea」等詞條。
2. 植物學方法:對傳說中的「老咖啡樹」進行年輪、同位素與葉綠體譜系比對(與爪哇 18 世紀後代群的系譜比對)。
3. 跨區域對讀:對比西班牙—呂宋、葡萄牙—澳門—澳門傳教網,尋找苗木移動與宗教機構花圃之記載。
多源路徑、長時段觀
綜合以上,臺灣咖啡的「之初」,更像多條細流在地下會合:1877 年的政策列名,1881/1884
的商業試植,1902—1917 的制度試驗,各自鎖定不同的帶動者(官、商、學)與不同的地理切片(山區、城市邊陲、試驗場)。至於「荷蘭時期引進」的命題,當前證據不足以肯定「系統栽培」,但在零星試植/觀賞性引種的可能性上,基於 VOC 全球苗木流史與荷治臺灣的治理慣習,值得列為工作假說,持續以檔案與科證檢驗。這樣的史觀,既尊重可考證的下限,也保留對「更早」的開放性。
參考與延伸閱讀
• James W. Davidson, The
Island of Formosa, Past and Present(1903),可檢 1881 年德記洋行引種說。
• 田代安定,《熱帶植物殖育場報告》(1911 第二輯),記 1884 年馬尼拉 100 株苗木(線上摘要見臺灣咖啡史料整理)。
•
恆春熱帶植物殖育場沿革與展示紀要(2000s
整理;含 1902 年創設事實)。
• 臺灣戰後咖啡復興、斗六咖啡工廠之地方檔案與文化資產登錄。
• 亞洲咖啡葉銹病通史與爪哇—阿姆斯特丹咖啡苗木流。
註:1877 年條文引用係依館藏號「國立臺灣博物館人類學組 AH534-30」與公開轉錄對讀(屬一手館藏+二手引用之組合),建議後續以館藏影像校對全文與條次。
下一章預告
下一章將以「多源入臺」為假說,解析三條可能路徑(南洋航線、廈門口岸、宗教醫療網),並以「史料等級表」(一手文本/二手記述/口述線索)標示證據強度,為臺灣咖啡起源提供一個可檢證的研究框架。對既有年表的考正,我們試著以下列三條起源帶做考證與分析。
〈起源帶〉
• 1624–1662:荷蘭時期可能的早期引植(學界存疑,屬假說層級)。
• 1877:丁日昌章程明文列入「咖啡」(一手文本,可確定)。
〈商業化帶〉
• 1881/1884:德記洋行帶入種子/苗木(商業記載,確立近代城市周邊試種)。
〈制度化帶〉
• 1902–1917:恆春殖育場、嘉義分場等試驗體系建立,咖啡從「可種」邁向系統試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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